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经完成福州市参保登记;
2.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在福州市参加失业保险;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表》(含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原件;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最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6、税务部门缴费最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7、U盘(用于拷贝失业保险软件)。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须先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就业通)”(网址:http://www.fjjyt.net)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今后若发生参保人员变动,应先登录“就业通”进行增员申报。
参保单位增员办理成功3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在申报期内按己登记的参保人员办理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和缴纳。
参保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参保人员增员问题,请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87305711),如遇“就业通”操作问题请咨询易联众公司(电话:83650360),如遇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问题请咨询主管税务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2。
2、企业也可到经办机构窗口做增员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增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已录入参保人员信息的增员申报表(U盘)
(办理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的需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居住地须体现为村;超过50周岁的女干部增员需携带人事档案)